法律的动产质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3:19:48
张×因久病不起,欠下大笔医药费无力偿还,以其地产为抵押借了同村人的钱还 上?,为什么这个不是动产质压?本人不是法律专业,请讲的通俗点!

一般动产进行质押;不动产进行抵押。

1、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2、主要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不转移占有为抵押,转移占有为质押。
3、你以地产为担保物,你依然占有这地产,没有转移占有,所以为抵押,而不是质押。

地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不适用质押;只能抵押。

所谓质压,主要是相关票据或证书质压在债权人手中,不转移财产的支配权,而抵押则彻底将财产从所有人手中转到债权人手中控制.
地产,应该是质压,但要做相关登记,才能有对抗效力,可能是债务人不想做登记,或者无处登记,只好将地暂时转移给债权人管理,不然就借不到钱,没办法,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担保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