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 懂法专业人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2:17:29
去年年底我弟他们和一帮朋友在玩里,对方不小心把水泼到我弟身上,后来双方发生了争吵。事后我弟这方不服,就拿了棍子冲到对方寝室把对方打伤(后监定为轻伤)。第二天对方带了一大帮人来我弟这边的工地找人,老板知道后叫他们先躲,我弟就回了老家。后来打电话去问老板,老板说没事,他们会私了解觉,后一直也没有音讯。我们以为没事了。可谁知我弟他今年去旅游的时候,尽成了通辑犯,在宾馆被抓了。后到警方了解,说我弟在打架之前,打了电话叫了两个人(总共是5人)我弟成了指使者。(但我弟没有拿棍子,也没有打过人)像这种情况,法官一般会怎么判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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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棍子属于持械,虽然你弟弟没拿棍子,但由于你弟弟是这起事件的组织、策划者,所以还是应承担全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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