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与入室抢劫如何转换?以及量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8/22 09:04:14
A男 喝酒后进入简易小区《自盖的那种2层楼》爬窗户进入房间,进去后被房主发现,搜手拿起房主床头柜上的水果刀,威胁房主,其后在家中找出90多元钱,又胁迫房主交出银行卡密码,在自动取款机上取出700元钱。
请问 A男是犯有入室盗窃罪还是犯有入室抢劫罪??
入室抢劫跟入室盗窃两种罪名有没有具体的分划线?
其使用的凶器并非自带凶器,法律上在凶器划分上有没有规定??
如果说这是由盗窃而转型的抢劫,那么在量刑上会怎样判决??
他主观上只是想去偷东西,没有抢劫的预谋。
而且受害人没有受伤,只是受到惊吓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1、A男犯抢劫罪,入室抢劫只是该罪的加重情节,不存在单独的入室抢劫罪罪名。

  2、盗窃罪和抢劫罪的区别,首先在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是否是秘密进行的,其次就是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本案中,在房主未发现之前,A男的行为是秘密进行中的,故属于盗窃,后A男被房主发现后,此时如果他逃跑,仍属于盗窃罪,但是,他立刻拿起水果刀对房主进行了威胁和胁迫,此时A男的行为就已经由最开始的盗窃转化为了抢劫。

  3、使用房内的凶器和自带凶器没有具体的划分,只是会影响到量刑。

  4、转化型犯罪即按照转化后的罪名和法律对该罪规定的量刑幅度进行判决,不再考虑转化前的行为。

  5、主观上不论是否有预谋,亦不论是否造成受害人受伤的结果,只要在被发现后对受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就构成抢劫罪。

案件中犯罪分子已经转化为入室抢劫。。因为他本身已经有犯罪故意和抢劫行为。。这就已经转化为入室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