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怎么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1:30:34
我在一个私人企业上班,昨天老板跟我讲要把我工资降掉800多,之前才不到2000的工资,我跟他提出辞职,他说要按规定提前一个月辞职,也就说我要下个月才能走。我们是13号发工资,如果我现在走了,那这个月的十天班我就白上了,押金也不退,请问劳动法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在因老板人为因素导致工资变根的情况下,可以不必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的?

(注:我老板讲讲工资的原因是公司效益不好,还有觉得我不能胜任当前的工作)
问题补充:
没有签合同的

1.公司收取押金违法,应当退还。
2.公司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应当支付你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
3.每上一天班都应当支付一天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