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懂法律的帮忙分析,企业要求的这些钱哪儿些该交,那些不该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3:04:51
2006年7月,我大学毕业进入一家制药企业生产部工作,刚进公司签订两年的合同,违约金合同上写的是一个月的工资;
2007年4月,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当时市场上刚好有一个机会就直接申请去市场了,做的是医药代表,重新签订合同,违约金也是一个月的工资,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800,过后每个月1500加提成;(由于是直接在公司内部转岗,公司没有要求交这次的违约金)
2007年9月底,提出离职申请,由于是做的市场工作医药代表,牵涉到一些账务工作,详细如下:
我所负责的一个三甲医院,一个同事新进了一个新品种,公司给了5000的奖励,
(这个5000的奖金公司有规定,要考核一年的走货销量,如果达到公司的要求,就算是奖励了,如果达不到公司的销量要求,就要转成借款,相当于个人的欠公司的债务)当时的大区经理提出分给我2000作为启动资金,3000给那个进品种的同事,但是由我打借款单
(当时我们的工资还有走货的提成每月都是以出差借款单的形式打到公司才给发的,比如工资是800,提成是1000,则打借款单是1800,但是提成基本上都是给医院的,比如当时我负责的一个品种,市场价25,医院每走一盒货公司给6.5提成,我需要给大夫5块,医院统方的人1块,我自己仅有0.5,当时这个5000的借款单是我打就意味着以后要是考核达不到公司的要求的话,按照公司规定5000就相当于我欠公司的钱)
我当时想好好做一翻,应该可以核销费用的,就在医院投入了不少钱,送大夫的卡,礼品还有海鲜等等花费都不止两千块,好在大夫已经答应开始使用产品了。但是后来觉得自己实在是做不来这个事情每天就去给大夫送礼,聊天,兑现提成,让多用一些我们的产品,也觉得良心上过不去,工作了五个月后还是决定离开。
2007年10月份,公司新派去一个医药代表接替我的医院,这个医院经过大区经理的协调让我给新去的人2500元,(包括新进品种提成和新启动费用,由于大区经理看我也花费了不少,而且基本已经打开局面,就让我总共给他2500)就把5000的账务转到那人的名下,由于当时做业务实在是没有钱,钱都投资在医院了,就只给了那人1000块,5000借款单还是在我的名下。
离开这个公司时知道有一些账务没有处理清楚,但是当时实在没有钱,又因户口还在公司也没有地方放

你手上还有劳动合同吗?如果没有,劳动局检查大队是不受理举报的。
真是黑了良心的公司,医药行业太黑了,做医生的也没什么医德了,真不是东西。
你的工资(不包提成)应该是:800*3个月+1500*2个月=5400元,而你实际收到:没看懂。不过你的工资、提成和给别人的提成都以借款的名义记入你的名下,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达不到考核标准,借条上的金额就都成了你的借款,难道达不到标准,不但工资没有,还要倒贴给医院的钱吗?
我觉得,即使你一分钱提成也没有,你这五个月的工作,公司应该付给你5400元,而你应付公司的只有户口托管费:340元,现在,你自己算算你实际拿了公司多少钱(我指的是真正进你口袋的,剔除给医院的和给接手人的,你自己送礼的就只能自己受了)比较一下就行了。
那么高的罚款和违约金是没有依据的,不能给。不行就告发他们。
你良心还不错,凡有良心的都不应该在那样做生意的公司呆下去。

你被骗了。

你借了款,没有给公司做出明显业绩,在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就离职了,这是你的错,违约金、罚款你应该承担的,借款也应归还。

但是,你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报酬,必需按劳动合同执行,企业必须支付。

应付合应得相抵后,才是你的应得或损失。

假定公司拒绝支付工资报酬,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

首先,公司要求离职支付违约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具体你可以查看劳动合同法.
其次,关于借款,由于是你签的字,很难开拓,但你可以说明钱的去处,是否是为自己花费了还是为公司开展业务了;
第三,劳动报酬,公司必须给你,否则就到劳动局检查大队举报.
第四,户口托管费,没有理由收取.
另外,罚款是没有道理的,1500没有依据.
希望你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