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错辞退是否可以经济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4:34:05
我是08年5月2日工作的,当时签了劳动合同,做的是厕所保洁的工作,和劳动法规定的没有什么问题。到09年5月1日单位又和我们签了承包的协议书,从早上6:00--晚上10:00。其中有2个小时是吃饭时间。也就是说我们现在每天的工作时间是14个小时。没有休息天和加班费。在要求单位恢复原来的工作制度时,遭到了领导的拒绝。后来我和我的20多个同事一起地劳动部门去咨询。在这个时间段,我们是脱岗了,罚了我们50圆,后又以强加的理由罚款,在和上层领导争执的时候,拔了她的电动车的钥匙。(就是要她说清楚)单位在6月4日给我开了停职通知书,(4号和今天开的不一样,我就不说了)—要我道歉,要不就辞退。我没有道歉,今天就被辞退了。合同也到今天终止。请问我可不可以要求单位给于济济赔偿?
2009年6月11日

广东胡律师:

你在合同期满了没有再续签属于劳动关系自然终止,你们当地没有特别规定合同满了不续签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的,你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不过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加班费,协商不成就去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