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共管户 怎样 注销国税登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2:36:49
服务业初次登记个体户,因为在执照上经营范围有设备销售,所以在税务登记时,登记成了国地税共管户。现在做了执照的经营范围变更,去掉了设备销售的业务,所以只是单纯的服务业,就不用登记国税了。请问:我现在要做税务登记变更,登记中心要我先注销国税登记,怎样注销啊?是不是将现在的税务登记证注销掉,重新登记一个地税的税务登记啊?另外,之前定税时已经预交了半年的国税(发票上开的是建帐费)能不能退啊?
谢谢wygoogle的回答。现在的问题是:国税和地税是同一个税务登记帐号,我当时是在街道的协税办的定税,我去那里注销国税时,办事人员说他们也不知道是否可以单独注销国税,说要办的话,只好将国税地税一起注销,再重新去办一个地税的登记证。我目前只领了地税的发票,这样的话地税的发票也要注销,那就太麻烦了,我想既然已经交了半年的国税,那就半年之后再注销吧,可是营业执照已经做了变更,我咨询协税的人员这样有没有关系,他们说没关系,但从规定上来看,变更营业执照30日内必须做税务登记变更。这不是矛盾了吗?还请wygoogle释疑。

交的定额税是不能再退了。
先去国税办理注销手续,如在国税领购有发票要先将发票交回,再带上税务登记正副本填注销登记表,国税局审核结清税款后就可注销了。
地税的不用注销,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直接去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