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交通事故,我要对车的后愦症负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1:00:24
去年十月份,我开公司的车去深圳龙岗同乐拜访客户,在同路工业区前的五叉小路口,与一辆皮卡发生冲撞,无人员受伤,后车被送到附近一家汽修厂修理,修好后并由保险公司验收过,车取回来后,一直也没聉现过什么问题,今年四月份,我已从这家公司离职,但离职后一直在与原公司进行着一场劳动官司,涉及赔偿问题,6月7号左右,这家公司把车送到东莞新大地去修理空调,后汽修厂称里面有些什么地方坏了,可能是由于之前修理时留下的问题,拒绝保修,现在他们以这个为由来和我纠緾,我在因公出车,而且出了事故后车又不是我修理的,还有保险公司的验收,有责任也应该是汽修厂也应该是汽修厂他们呀!要我负责这肯定是扯淡,但我想知道如果要跟他们理论,有无什么法律规定的呀?本不不熟悉法律,望各位指点.....谢谢!

首先要明确的是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本不能混为一谈。你现在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有自己的处理程序,如果最后你胜诉了,那么你可以执行到相应的款项,公司是不能以此为由拒不履行的。而你所说的什么后遗症,也就是事故后没有检查完全所有的损失的问题。汽修厂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如果确实是事故造成的,现在如果仍然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是当时事故造成的,还是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的,这个责任不能推到你的头上。回答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