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是指“物业服务公司”还是“物业管理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1:30:21
对国内的物业公司名称理解不甚明了,故做此问。物业应该是服务主体,可为何偏有管理主体的事发生?

两个层面的回答:
  1.法规渊源来看,《物权法》属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定的法律;《物业管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根据法的等级效力,行政法规必须服从法律,包括立法的原则和条文;
  2.物业管理本身是一种主体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而非上下级的行政管理关系。未避免字意上的歧义,即将物业管理改称物业服务。根据建设部2007年164号令《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的相关内容,“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
  [编辑本段]物业服务工作十要则
  一、工作应自己创创造,而不能等待;
  二、所谓工作,就是主动去做,而不能被动;
  三、应致力于大的工作。只做小的工作会使你渺小、平庸;
  四、要抓住困难的工作去做。克服困难,获得成功,才有进步;
  五、抓住就不放,达不到目的,死不罢休;
  六、主动把周围的人调动起来。调动与被调动,长时间后便有天壤之别;
  七、要有计划。只要拥有计划,就会有耐力、办法、前途和希望;
  八、要有信心。正因为没有信心,你的工作才显得没有魅力、没有韧劲和那样松散;
  九、所谓服务就是开动脑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面面俱到、滴水不漏;
  十、不要害怕摩擦。摩擦是前进之母、积极之养料。害怕摩擦,就会使你变得软弱无力。
  有服务 就有管理

民法上的管理的意思就是照看、照管的意思,和行政管理管人的意思不同。
你对物业的理解有误,物业就物权产业,比如房子就是物业,房东就业主。所以说物业管理不是管人,是管物业也就是管理房子。所以说物业管理才是正确的。物管公司是----通过管理特业来服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

是物业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