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开增直发票,有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5:05:25
我妈是加油站的站长,然后有一人分批次加了差不多2W快右,,我妈后来给他一次性开了2W增值发票。。后来给开除了。
现在怎么又追究起来了。有事吗? 已经2年了。我妈没收过好处

一楼说的没错 道理是这道理

1、当时买了东西没开票 老板就可以认为没有销售 那对该笔业务就可以不上税(虽说加油站都是“税控机”,但他们有办法少做销售) 特别是非中石油中石化的小型加油站。都过去那么久了再一次性开那么多,老板没给你这个权限。

2、从财务角度上解释 不管销售什么玩意儿 货出去了 钱也收了 在三个月之内没有开具发票 只要过了这个期限就视为销售入账并在月底做报税处理 也就是说不管你开没开发票 卖东西的主已经把这笔销售业务的税交给国家了 所以之后也不可能再开发票 如一些大型正规的加油站

对不起了 我的答案让你失望了

这个不会有问题的。

前题条件是对方确实加了二万多的油,你们开了二万多的票。

如果不是的话,你们会构成虚开发票。

分批次加了差不多2W块的油,有加油记录吗?如果没有,会认定你妈妈虚开增值税发票的。
利用虚开的专用发票进行偷税、骗税,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追缴税款等行政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位客户确实加了2万多元的油。
还有如果加油在先,开票在后,迟开发票,是滞后做收入,这个在税务局是违法的。如果他分批次跨度太久,开发票离首次加油太久,就有这方面的嫌疑。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问题,不至于2年后再追究,你母亲已经被开除了啊。
你不用担心,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估计是因为那笔开票收入太大,他们要查一查,身正不怕影子歪,你要宽慰你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