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斗殴能否拘留所有参与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5:33:12
我的一个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十几个群殴他一个。入院5天至今昏迷不醒,但未构成轻微伤。现在只有主要犯罪嫌疑人一人被捉拿归案,其他十余人未曾露面。现在我们有没有权利要求派出所捉拿其他参与者?
因为我的那个朋友是位15岁的初中生,医院方面说他可能是惊吓过度和伤到大脑受刺激过重,所以才会昏迷不醒!而且我方没有任何过错,只是打错了人!
重点是现在派出所有想推脱的意思,我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能更好的维护我们的权利呢?

根据案情,可以根据侦查需要拘留所有参与者。
  情节轻微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涉嫌犯罪,应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参考法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2015)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个问题不好说,需要看警察怎么处理了。

你可以要求,当然可以要求
这个是治安案件,被抓捕确定的人越多,以后你索赔起来就越容易。因为人多也就钱多。
但是派出所一般只会逮捕几个首犯。

入院5天至今昏迷不醒,但未构成轻微伤
你在搞笑吧

你好,根据我国刑法,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可以判处有期徒刑。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理。

首先,聚众斗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