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物品丢失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22:20:10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理论上一般认为,遗忘物和遗失物是不同的概念,后者是指所有权人或者持有人因为疏忽,偶然将其持有的财物失落在某处,以致脱离了自己的控制,其与遗忘物不同,主要在于后者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而前者则很难知道遗失在什么地方,故难以找回。

你具体是要问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