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急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5:24:57
我和我朋友在温州一家服装厂里打工,我朋友和别人发生口角,结果被对方刺了两剪刀,在医院抢救,有点严重,被刺到肺部。后来警察来了把人带走了,结果晚上把人放了。我感觉这样是不是有点不公平啊。我该怎么办啊

看你朋友的伤势,如果达到刑事犯罪程度就可以告他故意伤人.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必须是轻伤以上,该案要件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人体法医学伤情鉴定书》,就目前来看,警察还缺少该法律文书,也就是说主要证据不足,警察现在是不能关人的。将人放了,是已经采取了其它的措施(比如压下行为人的钱、人为担保等)。
你现在不用着急,公安机关受理公民报案后,实行的是首问终身负责制,就是说警察接到你的报案后,要对你的报案做出处理结果,如果警察营私舞弊,你可以到当地人民检察院控告该办案警察。
你现在先给你朋友好好看病,并要求办案的公安机关开具《伤情鉴定介绍信》,等伤情鉴定结论后,警察就会对该案行为人采取强制措施了。

就像平时我们看电视剧中的那样,警察不可能将犯罪嫌疑人(准确的说是当事人)一直关着,有时间限制的。
现在警察手里的证据不足,不得已只能放人。
你朋友可以做一下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可以根据刑法起诉对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可以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