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是否会公平进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1:53:34
今年3月2日,新疆库尔勒地区尉犁县兴平乡孔雀卫生室治疗一例李清水感冒案,医生圣乃恒没有开具处方,给患者使用了:头孢曲松钠(没做皮试)、双黄连注射液、克林霉素、地塞米松等,患者出现呕吐现象后,医生未做任何处理,而是让患者回家观察,患者回到家中,出现呼吸困难,随后,紧急到县医院就诊,在县医院持续30分钟并为抢救患者,导致患者李清水死亡。
3月24日,尸检报告显示:患者系药物过敏致上呼吸道窒息死亡,大小便失禁,现正在做医疗事故鉴定。
尉犁县卫生局局长系原尉犁县人民医院院长,事故牵扯到:尉犁县人民医院、兴平乡卫生院、兴平乡村级卫生室
请问巴州卫生局医学会会依法公正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吗?

一般来说比较公正的。

如果您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再和律师或者网友商量。

会的。至少在事实清楚的条件下会的。

未开具处方的话看起来好像没法认定是那个医生的责任哦。。。

不可能、绝对不、永远不会,我正在做二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