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可以和员工签三年的劳务外派合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0:29:30
2008年6月份,公司和我签了一份6个月的劳务外派合同,到12月份的时候,试用已经合格,可以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由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没有和我签正式合同,而是又签了一份6个月的劳务外派合同,现在到了2009年6月份,公司又准备和我签连续两年的劳务外派合同,请问这是否符合劳动法.

给你上社保就不违法,不上就违法!

公司和员工是可以签署这样的劳务外派合同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签署这份合同是在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签署的,当然你作为劳动者如果在签署合同签看清楚合同上注明的条款和你们之前达成的口头协议不符是可以拒绝签的,如果你签了就说明你已经同意用工单位的条件,就算你想再反悔通过法律途径告用工单位你肯定也是告不赢的啦!不知我这样解释你满意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