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清新剂是危险物品吗?不能带上火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21:04:14
我把空气清新剂放在包里、是在过安全检查的时候被公安发现的、我不知道有多少毫升、但是没有上火车、他说我是带了危险物品上火车。结果罚了我100元、我想知道、这样做是合理的吗?国家有没有规定罚多少、、
在安全检查的时候也算带上火车吗? 如果要罚款、像我这种情况要罚多少、、

按照《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52条规定,旅客可携带不超过600毫升的空气清新剂,一般你带一瓶,最多是超过分量,但没有什么理由处罚,你可以向其投诉,要求其出示相关规定。

是的,这种东西是易燃易爆品,不能带上火车的!

《办法》规定,旅客运输中的危险品是指容易引起爆炸、燃烧、腐蚀或者有放射性的物品和枪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主要有:

爆炸品,如炸药、雷管、导火索、鞭炮、烟花、拉炮、摔炮、发今纸等;
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松节油、油漆等;
易燃固体,如硫磺等;
压缩气体;
自燃物品;
毒害品,如氰化物、砒霜、敌敌畏等;
腐蚀性物品,如硫酸、盐酸、双氧水、苛性钠等:
放射性物品;
氧化剂;
遇水燃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