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把事情做绝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3:31:00
有一家报社,替他做了2个月,不签合同,不给钱,我自己贴电话费和差旅费,而且现在出事了领导自己的责任还往我身上推,而且还扬言要去公安局告我。因为我有证据,他自己又是违法操作,怕爆露,所以现在愿意补我500元,代价是今后不能在那里继续做了。
可是我爸爸说:“500元你不能全部要着,你做人不能太绝,你最好给他200.往后说不定还得请他喝一顿酒。”我不愿意,我爸就骂我。想向广大网友求证:我到底是不是太绝了?
(如果依据法律程序,无合同两倍工资,那可比我现在做得绝多了,而且他的报社形象也就不用再要了)

看你是什么性格的人了。
如果你是属于圆滑型的,那就听你爸的,应为不管那人现在是什么狗屁德行,将来摸不准就出了头,会是你人际网中的有利部分。
如果你是清高型的,不想做让自己不开心的事,那就跟那边死磕到底,出了气再说。反正以后你也不会再为他做事了,让自己心情爽最重要。
我希望你是后者,因为我讨厌圆滑的人,让人恶心。

劳动关系不一定要有合同的
只要那的同事能证明就可以了
他给你要就是了

首先说明在那干是不可能得 (人往高处走) 更何况你得BOSS是违法操作

父亲骂你只是觉得你初出社会不要过于锋芒毕露

很容易被人在背后遭算计

一首歌里:朋友多了路好走
在做事情上无论是敌是友 没有绝对的友谊同样也没有打死不来往的敌人

呵呵这种事情请他吃顿饭或稍微的略表心意

让你的BOSS明白你的心意 无论何种方式都行!

如果正式工,两个月不绐工资,这家报社比黑窑还黑,理应告他付双倍工资。如果你和他是熟人,收他五百也不过分!

只从你说这些,很难判断。
自己根据具体情况掂量一下 了

不过听爸爸的话,应该有好处。
社会上的事儿
可不比学校里
有的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你爸的意思是,钱少要点就少要点
你要是在钱上让着他点,也许他还不会那么记恨你。

钱还他,然后走人,你这么缺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