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离婚协议书合不合法?还要怎么补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8:07:41
离 婚 协 议 书
协议人:ABC,女,1111年5月31日出生,汉族,住123456(住处)
协议人:CBA,男,1111年4月15日出生,汉族,住123456(住处)
协议人双方于 年____月____日在乌鲁木齐市沙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ABC和CBA自愿离婚。
二、 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某某路某某号某某花园东区16栋3单元111室的楼房一套,房屋代码1234567。小轿车一辆,车号:12345,品名:尼桑。
三、 双方婚生孩子某某某由女方抚养,男方可以随时探视孩子。
四、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女方所有,男方配合女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女方承担。男方配合女方办理各方面变更登记手续。
为保障孩子的居住和生活环境,男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五、 离婚后尼桑小轿车及一些应收账款归男方。
六、 离婚后孩子的教育费及医疗费男女双方各摊一半。
七、 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立协议人:女方: (签字)

立协议人:男方: (签字)

年 月 日

就这样,合理吗???怎么加女方利益会增加???

您好,协议书,只要内容不违法 ,无所谓合理不合理,只要都是自愿的 。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调查取证依法维权,详细法律咨询可以进一步联系。祝您好运。

还让不让男人过了?不觉得有些自私吗?

只要你们双方都没有意见,都是合法的。

因为是协商,协商的基础是双方正式同意的意愿,而不是表面上的公平。

“男方可以随时探视孩子。”这条是否应该更详细一些?应改为“男方可以随时探视孩子,但应考虑不影响女方及孩子正常生活,协商解决探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