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条款与霸王条款的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5:10:22

格式条款又称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格式条款不一定是霸王条款,而霸王条款往往是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合法的合同形式,霸王条款不合法。《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只对单方有利,而对对方不利
如严格按民法通则的话,格式条款的内容有二种或以上解释的,应采用对格式方不利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