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球厅有关的消防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3:29:24
一个朋友开了一间台球厅。位置在四楼,面积700多平方。现在还没有开业,每次去办证大厅上交资料后每几天就被打回来了,问是什么原因办证大厅的每次的说法都不同。最后消防那边说国家规定娱乐场所不能开在四楼而且超过多少平方米。我们的消防设施都很齐全的(如:喷淋 烟感等) 想这样的情况可以营业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1.14 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 厅(含具有卡拉OK 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宜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5.1.15 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 厅(含具有卡拉OK 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外的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00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3 应按本规范第9 章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不好说~~要看实际情况;因为你那属于娱乐场所所以比较麻烦

你们那消防很重视的吗?

没有那么多问题了,有熟人自然顺利一些
找对人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