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婚姻调解签字后可以反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8 09:02:52
这张纸是一张普通的信纸,纸的上半部分全是空白,然后“男女双方维持夫妻婚姻现状”是写在最下面的。两人的签字也在最下面。那个助理审判员说上面空着的地方马上要写上别的内容,我们也不知道要写什么内容。
这张纸上面没有协议书这几个字,也不是调解书。就是在一张信纸上写的。上面也没有日期。
男方在签字过后几分钟就反悔了,认为这个维持夫妻婚姻现状这个句子不妥。(因为女的之前一直在外面乱搞,瞎混,经常夜不归宿)。如果维持婚姻现状的话,所谓现状,也就是还在外面不三不四的怎么办。
然后男方和助理审判员要求反悔,要求取消男方这个签字。审判员说既然签了,就不能对这个签字纸拍照,不能复制。不能取消签字。
请问各位大侠,这个签字现在有法律效力吗?可以取消吗?
这张纸上面没有协议书这几个字,也不是调解书。就是在一张信纸上写的。上面也没有日期。
以上如你所述,你的这份签字是不符合相关的庭审程序,在你的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出现感情危机,法院有调解的程序,(一般都是简易庭)如果原被告双方都不同意调解,院方会当庭宣布不再进行法庭调解,(一般会当庭宣布判决)但是你要记住,执法机关(无论你的案子大小)在执法过程中最少是两个人以上
“审判员说既然签了,就不能对这个签字纸拍照,不能复制。不能取消签字”。他说的这句话你如果有证据可以对他进行投诉,你对庭审的调解不满意也可以要求复审,如已经判决的可以要求上诉或申诉。{这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不要害怕行使你的权利
【我个人看法,他这么做可能也就是增加一点自己的业绩】
总的来说:即使你真的同意调解,并且拿到了民事调解书,你也可以再次提起诉讼来保护你自身的合法权益,当然你也要在掏一次诉讼费。所以这个签字有没有法律效力,可不可以取消,在诉讼过程中根本无关紧要,对调解员这种违规做法,你可以投诉他,或下次诉讼中要求他回避。
不知道我的回答你明白没有
离婚的调解书没有签收前可以反悔的。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时,法官提出不另行制作调解书,并记录入笔录,双方未提出不同意见,则签字后则不能反悔。但离婚是需要另行制作调解书,则签收后即才生效,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百零一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