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保险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9:37:40
我04年在江苏工作,交了三年养老保险,07年辞职后到现在一直没补交,现在我想在北京工作,我的养老保险能转入北京吗?
补充一下,我的户口不在北京

如果您在北京居住的话,您的养老保险应该可以转入北京的,即使您的户口不在北京。
我在这里没有向那位似的把一堆条条款款的罗列下来
我是根据法律的常识作出的判断,因为法律(保险法)应该有合理性,而您说的情况将保险转到北京来是很合理的,换句话说,如果您的情况行不通的话,那么只能说中国的保险法的漏洞缺陷太大了。
这种最基本的逻辑,我认为落实到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上应该是行得通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用

这个:http://hi.baidu.com/%D7%D4%BF%BC%D1%A7%D7%D3/blog/item/5bf629d405d4c809a08bb733.html
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为确保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8〕49号),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手续
(一)参保人(包括新参保、续缴保费人员)持本人实名身份证件,到商业银行开立专用存折。同时,签署《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
《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一式三份,参保人一份,银行一份,区县经办机构一份。协议书只在开立银行专用存折时签署一次。
(二)参保人到银行存入缴纳的保险费后可在每月1日—10日办理参保手续,新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参保人员信息表》,办理参保手续;续缴保险费人员持专用存折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村委会)填写《缴费确认表》。
(三)村委会在每月13日前将新参保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参保人员信息表》及续保人员《缴费确认表》交至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在每月16日前将《参保人员信息表》和《缴费确认表》内容录入城乡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