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死亡,另外两股东能不能召开股东会推选新的法人,到工商变更登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0:58:02
另外两股东占66%股份
谢谢“抚新”的回答,您的意思是不是说,法定代表人死亡后,要先解决死亡股东的股权继承或处置后,才能再召开股东会推选新的法定代表人。死亡股东的股权问题没有解决,另两位股东是不能召开股东会擅自决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否则也是无法律效力的。

法定代表人的合法继承人依照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民事权利,但是不是继承法定代表人的地位和权力,和另外股东能不能召开股东会没有必然和必须的联系,股东可以随时依照法律和企业的规定进行活动,另外两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并推选新的法人..........并且应该依法照顾到法定代表人的继承人的相关权益..........具体的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总的说来,应该依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法人代表去世后应由其法定顺序继承人来代其参加股权的处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