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遗产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13:16:12
有这样的一个案例:a和b为合法夫妻,婚后生下了c.不幸十几年后a因病离去,剩下儿子和妻子b和c,a生前和b有一些共同财产.往后b与d再结婚,婚后b不幸也因病离去.因b因生前无留任何遗嘱,在法律上b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假设1:若b的意愿是全部遗产留给儿子的,应建议她如何做?

假设2:若b和d做结婚前就做了婚前财产公证,c和d就不存在争b遗产问题?

总共三个问题,希望会的大家能帮忙解答,谢谢`

1、“因b因生前无留任何遗嘱,在法律上b的遗产应如何处理?”:B的遗产应由C、D、B的父母(如果B去世时还在的话)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2、“假设1:若b的意愿是全部遗产留给儿子的,应建议她如何做?”:
  (1)留下遗嘱:写明B的所有财产在B百年后,全部归儿子C一人继承。
  (2)遗嘱可以由B自己亲笔书写、并写上年月日即可生效(这是自书遗嘱),也可以请人代写(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与此事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见证人、并由见证人、她在遗嘱上签字)、录音遗嘱(条件同上),还可以作公证遗嘱(让她直接带上她的财产证明、身份证到公证处去做公证即可)。
  说明:以上形式的遗嘱都有法律效力,只是公证遗嘱的效力更高一些,一般不能轻易撤销,但公证遗嘱要花费一些费用,如果是房产等,费用不菲。

  3、“假设2:若b和d做结婚前就做了婚前财产公证,c和d就不存在争b遗产问题?”:不是,D照样和C、B的父母有相同的继承权、照样要均分B的遗产。

  4、解释:如果B在再婚前作了婚前财产公证,其作用只是:
  (1)如果B、D离婚,经公证的财产D无权分、全部归B。
  (2)如果B去世时没有遗嘱:经公证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部成为B的遗产。而没有经过婚前财产公证、无法认定为B的婚前财产的部分:应先分出一半归D,剩下的一半才是B的遗产由C、D、B的父母均分。

1,B的遗产由B的父、母、C、D平分
2,建议B留遗嘱
3,即使有婚前财产公证,若没有遗嘱,D也有继承权,情况同1

假设1:如果b的意愿是全部遗产留给儿子的,就让她到公证处做一个遗产公证就行了;
假设2:b和d做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对于经过公证的财产,只是说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约定而已。如果没有遗嘱公证的话,d还是有继承权,当然d只能对属于b的部分继承。而c是可以继承a、b的全部遗产都有继承权的,这是区别!

c和d共同拥有遗产,如c有办法证明哪些财产归a和b所有,则这些财产为c所有,否则归两人共有。

假设1:若b的意愿是全部遗产留给儿子的,则b应早早立下文字遗嘱,最好的方法是去公证处做遗嘱公证;
假设2:当然,如b和d结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