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助~租房子受骗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2:45:32
09年3月1号: 王某和房东签约 1 年租下一套房子
王某交了半年的房租(9月1号到期)并交押金300~
09年5月1号: 王某住了2个月以后~由于要到外地工作~心想房东肯定不会退给他钱~能捞一点算一点~王某就骗我说他是房东~私下里 低价把房子租给我~ 王某收了我2个月房租~也收了押金300~给我写了个收据~
把身份证复印件给我,就走了~从此人间蒸发 09年6月13号: 我去交水电费,发现王某以前欠有水电费没交 担心停水 停电,只好帮他把以前的费用一下交了~物管把真相说给我,并通知房东老板 房东给王某打电话~王某告诉房东说他到外地工作了~房子不租了~
房东老板心想:王某都不租我的房子了,我趁早把这个娃娃撵走~我又可以租给其他人了(我的猜测)
我心想: 把我的押金收了~我又帮你给了2个月的水电气费用~我找谁要啊~干脆我多住一个月抵房租~反正王某给房东交的钱9月才到期
09年6月15号: 房东让我在7月1号前就搬走~否则就马上重新和他签约~交钱~ 我给王某打电话~他也不接~短信不回,王某是联系不上了~~但房东硬是要喊我们重新交钱~否则就搬走~~
弱弱的问一句~房东有权力喊我7月1号前搬走吗~? 我想多住一个月就不行吗? 我怎么这么霉啊? 报警作用大不大啊~这个是不是诈骗~?

本案中的法律关系:
王某和房东:租赁合同一年,王某已支付半年房租。这半年内的房屋使用权是归王某的,因此房东无权赶你出房屋。至于王某违约不再续租下半年则是王某与房东间的关系了,与你无关。
你与王某:你与王某的租赁合同效力只有两个月,即你对房屋的使用权只保留到7月份。你多交的水电费应当向王某追偿。同理,你多住到9月份的房租,也只能由王某向你追偿。
结论:房东没有权利让你滚蛋,但是你想多住一个月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个事情王某出面就很好解决,他如果不在乎2个月的房租甚至可以让你无偿住在房子里,除非当初王某与房东的合同有相关规定,否则房东不得干涉。这个跟诈骗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