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合同上只有董事长签字,而没有公司盖章,这样的合同是否生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9:26:51
哪位兄台有这方面经验的,麻烦帮小弟解决上面这个问题,非常感谢!
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经过要约、承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法定代表人作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当然有权在合同上签名以表示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在这里,强调的是双方合意,而不是形式上的盖章
只要董事长是法人签字就有效
如果合同本身是合法的,只要有法人签字,就应该有效,作为单位法人,在处理公司事务的时候,他就代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