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货款支付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10:36:53
我们公司与供应商签了一份供需合同,合同期限为:07.11.1--08.10.30。合同期满后,双方没再签定合同,但是业务往来一直在进行中。因为三月份的时候一批货品出现80%的质量问题,我司要求退货,而供应商则不同意,要求我司先付货款后,他们再行派人来维修。这个问题一直就没扯清楚,现在供应商发来律师函,要求我司在6月底必须支付那批货款。请问各位专家,象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一、你原来的合同对质量异议形式如何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有质量问题要退货的话你应该给对方去个书面的通知。这样才有证据的。如果是电话是说的话,对方可能不会承认对质量问题进行过讨论的。
二、现在的情况下,你可以补充发一个质量问题通知对方退货。
三、不用怕律师函,律师函没有任何强制力,也没有任意义的,不用理他。
四、如果打官司,你输的唯一可能就是原合同约定有有质量问题你方要在收货后多少天向对方提出(一般为书面),在规定时间不提出则视为合格。而你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只是电话在协商的话就有问题了。

找个专业律师,没有多少钱,耗吧。至少半年。这个问题关键看货物质量是否影响实用功能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