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各位一个关于劳动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53:12
本人是一个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是做电动车修理的,以前都是俺一个人做,后来有个外地人来我这里找工作,原先我是不想招人的,想想人家也可怜,就让他到我店里来做,做到第八个月时他因为自已在家吃错药的原因在路上突然半身瘫痪,我出于人道主义把他送到医院还好心给了他2000块钱,不过没想到后来祸就这样惹上了,他自己没钱,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但劳动部门明确答复他这不属于工伤,是自身原因,没想到后来他翻脸不认人,居然以我没签订合同向我要双倍工资,虽然我知道劳动法上是有这么一条,但毕竟我是一个个体工商户啊,像一般个体工商户里说真的有谁会签合同啊,我们这里的个体工商户都没合同的,我向劳动局反映,虽然劳动局也明白是那个外地人自己没钱才想出这样的办法,但劳动部门也明确和我说因为我属于个体经济组织,而且也有营业执照,所以适用劳动法,哎,我说真怨啊,难道劳动法对我们个体工商户就一点没余地吗,以前听说过都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纠纷,像我们这样的个体工商户难道也要按照企业和员工这样执行吗,想问下我这样的情况还有办法吗,法律上规定这样也要双倍的吗?你们说怨吗,这劳动法难道一点不为我们考虑吗,在中国说实在的像我们这样也不容易的修理店难道也因为不签合同要赔双倍吗,那以后个体工商户不是变成外地人敲诈的对象了????

广东胡律师:

劳动局说的是对的,只要你注册有营业执照,你请人就要跟人签劳动合同,不然员工任何时候都能去劳动局告你要求双倍工资是合法的。

这不存在说个体工商户被人敲诈的,你跟他签了合同就不存在被敲诈。

以后请人还是别省那个手续,该签就签,免得你自己吃闷亏。

你这种情况确实很冤,因为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本法适用范围是包括了个体经营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而且你与雇工之间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且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本法规定,是要从用工日期起付给雇工双倍工资的,这件事只能怪你不懂法了,没别的方法了。

法律保护弱者.劳动法保护劳动者.企业遇到这样的人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同楼上的,只能通过协商解决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