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后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5:49:09
我在合同期间遭遇过工伤,现在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能要求单位赔偿?工伤鉴定九级。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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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单位赔偿如下费用:
1 一次性伤残补助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 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 年龄之差计算*0.4 * 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8个月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如果住院治疗的话还有住院时的餐贴

具体你可以查一下你当地的工伤保险条例,多是条例上规定的

傻子啊 快打官司 能要到不少钱 九级能要到大概4万元啊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