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首营,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7: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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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制度
一、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在首次经营某个企业的产品或某种产品时,应进行严格的质量审核,未经质量审核的企业或产品,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二、公司对首营企业应进行包括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由业务部门会同质量管理部共同进行。除审核有关资料外,必要时应实地考察。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首营企业进货。
三、公司进货对首营品种,申请人应详细填写“首次经营产品审批表”,并说明购入的理由及数量,然后将审批表及有关资料(如产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批件、质量标准、说明书、注册商标等)交公司质量管理部和主管领导的审核批准。
四、对首营品种(含新规格、新剂型、新包装等)应进行合法性和质量基本情况的审核,包括核实产品的批准文号和取得质量标准,审核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符合规定,了解产品性能、用途、检验方法、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
五、若申请人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质量管理部有权拒绝产品的购入。
六、质量管理部应建立首营品种的质量档案,不定期查看产品的质量,定期分析。
七、“首次经营产品审批表”原件由质量管理部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