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公示而不签署的客户协议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9:19:41
一家全国性的服务提供场所
在其每家店面和每台服务终端上都有客户服务协议的打印版和电子版公示
每次客户接受服务之前,都要先阅读该协议
但是没有签字确认的过程

这种客户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类似网站注册之前的一些规定条例,但是没有那个勾选点击确认的步骤

这是个模棱两可的问题

这种协议一般人还是认同的。但是在严格法律意义上来说是不成立的。

说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某个客户和店面打官司,这个协议是不成立的,因为客户并未和你们签署,而且客户可以说他没看到某条某条,或者干脆说都没看。你没有确切的证据表明他看了,而且就算是他看了,那么你有客户的签字确认吗。
这种官司就成了扯皮的事情了。当然店面是不愿意扯皮的,扯的时间越长对店面的声誉等影响越大越不好,而客户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