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有点严重 师生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1:15:44
都不知道我们该不该管她 诶~~~ 我们班主任才是好贱原来勾引我们5个中的另一个,没得趁,小小单纯些听不淂花言巧语,到底该怎么办
小小未成年 是真的 不过那两张照片一个带了墨镜 一个用假花遮住的 万一她没遭呢 但是怎么会哭的那么伤心 看起也有点舍不得那班主任的个 我们也只是猜测 她反正问了也不承认 还去给她们家长说 ? 她妈才出去到外面工作,爸爸没见她提起过,只有爷爷奶奶在家,听到了不打死她! 我们问了是不是班主任吓唬她 她也不说 我们劝了她一天 不停的教育她 都无动于衷 那天晚上那几个朋友喝酒了
那是垃圾老师,怎么为人师表的,太垃圾了,误人子弟!
小小再执迷不悟首先要告诉她家长,看他家长什么态度,大家一起商量可能会有办法。告诉学校是不得已的选择,那样老师就毁了(虽然那样的老师毁了更好),怕是以后会报复。
总之你要是她好朋友就再劝劝她吧,再不听一定要告诉家长,家长处理会更好些
最后希望你们同学小小能够早日迷途知返,悬崖勒马,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咳~~~尘世间的问题是很复杂的,明知道不会有结果,明知道会后悔终身,但是依然有人往下跳,我们只能叹气,只能无奈,除此之外还能干吗
应该将这件事告诉她的爸妈,既然是好朋友,应该去关心的,她可能是因为班主任吓唬她了,或许不是她真的愿意,因为这种事对女孩子来说都不是很好的事,正常的恋爱是幸福\开心的样子,而不是沉默的样子!
跟小小的父母沟通。和他家里人一起商量想办法
最好同过法律的途径来还小小一个清白
不然小小可要被毁了
恩很严重的问题,真是罪加一等啊!
刑法中间关于诉讼时效有特殊规定,依法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依法被判处5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依法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你所说的行为可以构成犯罪。同时,未成年少女的定义比较广泛,如果是未满14周岁,则属于奸淫幼女罪,如果已满十四则属于强奸行为,具体法条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建议拨打当地110调查此事,以免有更多的同学被欺负!
一个班主任会傻到把女同学在他家留宿的照片贴个人空间里给人看?如果一切都是真的,如果女孩子未成年,那完全可以打官司去告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