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摔伤,谁承担医疗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01:19:49
我们自己组建了个盖房班,在浇筑过程中坍塌,造成了班组人员的伤害。组建的时候也没入过任何保险。责任应该由那几方承担。赔偿标准是什么?

1、私人工程队,出事故,先搞清楚工程队内部关系,如果属于雇佣关系,雇主承担责任;如果属于合伙,则各自承担。
2、明确法律关系后,再行确定赔偿标准,一般为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根据伤势情况确定的其他费用等。

  广东胡律师:

  这个班组人员的伤害由他的直接雇主承担,没有买社保,以下由社保基金出的全部由盖房班的工头出: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
  (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
  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
  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