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寻求律师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7 05:24:00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在结婚前由男方买的房子,那么婚后能不能公证成夫妻双方共同的房子啊?谢谢。
还有一个问题:我的一个朋友她现在还没离婚,但她想买套房子给她的女儿,并且房产证上只写她的女儿的名字,请问一下律师,她们如果离婚的话,这个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啊?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可以。
  2、不算,房子是女方的财产。

1、可以,只要夫妻双方自愿,即可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