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利用合同法解决我现在尴尬的劳务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23:49:47
我在一国企上班,但这里不和我签合同,他们找了一个外围单位,让我签到了那里,即所谓这里的临时工,在这我是主岗位,可待遇比同办公室的低的多,我也多次和领导申请过,但他们的大概意思是,这里关系很复杂,想办正了很难。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好:

1、同工同酬是针对在同一用工单位的,在不同的用工单位不存在同工同酬的问题,因为效益各有差别。
2、你的劳动合同是个外围的单位签的,而不是这个国企。因此你的工资比他们低也无可厚非了。
3、虽说这种情况存在故意规避法律之嫌,而且有很明显的不公平存在,但是法律在这方面还没有对这样的行为作出规范,所以不会有什么好办法。
4、可以向工会反映,向领导反映没意义,因为这就是领导批的。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以上~~~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不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话,员工可以主张双倍工资。11个月后,员工可以要求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关劳动合同法的问题不是合同法的问题,事情很复杂。理论上应该同工同酬。

广东胡律师:

你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单位给你找其他劳务公司签劳务派遣合同并不违法,只要劳务派遣合同按《劳动法》支付你薪酬。

《劳动法》并没有禁止单位不允许签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