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恐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4:41:07
申请了仲裁,单位的更年期主管打电话,先是假惺惺的说协商,没两句话就说单位有背景,前两天刚打发了一个云云。可惜电话不能录音啊,这算是恐吓吗?庭前调解有必要说吗?如果仲裁庭审中,单位还这样,要不要仲裁员记录在案啊?

既然申请了仲裁,就不要害怕,因为每一个单位都是害怕在劳动仲裁机构留下名字的,当然会出现软硬兼施的情况,只算是一个心理战术。现在的法律不是因为谁有背景就可以胡来的。庭前调节的时候你要准备好看看他的表现了,要是还是觉得自己不可一世,有背景的话,就直接说好了。调节过程中如果还说的话,按理来说是记录的,除非仲裁员和记录员都是他买通了的。假如真的出现了你说了但是没有记录的话,最后的签字确认程序中,你可以不要签字,说明原因,原因会记录下来的,作为起诉的一个证据。最好用手机打电话,手机基本都是可以录音的。这样的话,证据就更具有证明力了。

恐吓还算不上。如果有调解的可能当然调解还是有必要的。此事可以向仲裁庭说明,仲裁员应当把庭审情况记录在卷。

要,一切有利于你的的事实都应该记录在案,这样有助于增大你的赢面

法律一定可以保护你,你任何恐吓也不必理财。

如果可以协调达到你的目的,就协调吧,这样成本最低了。如果你不想协调,他还威胁你,那你可以不用和他协调,直接进入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