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法律自考的问题~请大家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8:23:55
我本来在苏州考的,只有一门英语了,可是我英语不好,所以想转到西安的西北政法大学,所以有以下几个问题:
1,我已经在我考的地方本科资格审核过了,转到西安后还要审核吗?
2,西安申请学位的条件是什么?
3,我英语不好,西安可以用日语代替英语吗?
4,西安政法大学是不是只有独立本科段,没有本科
5,马经,毛概考完还要办免考手续吗?
谢谢!
转到西安的条件是什么?
请知道的朋友能详细的告诉我下,我满意的还可以再加分!

给你上海的做参考,基本一样的。

为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籍的转出

1、考生已取得一门以上合格成绩,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长期在外工作,欲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下旬(双休日除外),持本人准考证和单科合格证书至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

2、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考生的准考证(其中2001年底前发放的考生准考证需收回)和单科合格证书后,予以登记,并向考生出具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籍介绍信。

3、考生持转籍介绍信至转入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管部门按当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4、考生自办理考籍转出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不予办理再转入手续。

5、上海市内跨专业报考的考生,不需办理考籍转出手续。考生只需到新报考的主考学校,申请办理转籍手续即可。

二、考籍的转入

1、外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参加上海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上海市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直接到所在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取得上海市相关专业的准考证(牡丹灵通卡)。待一门课程合格取得考籍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欲转入的主考学校和专业)。

2、凡考籍转入上海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上海市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上海市该专业标准。

3、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部门转来的考生考籍档案后,将及时登记并转入相关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

4、每月15日前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网上公布来自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