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过期 接收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2:59:43
请问有哪位大侠知道:本人07年毕业,当时办了就业暂缓,今年6月底就到期了,现在单位正申请入户,现在担心:如果市人事局在就业暂缓到期后一两个星期才下把《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批下来,那是不是就不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来入户了?就业指导中心会不肯调档案出来?急急急,烦请知道的哥哥姐姐告知,非常感谢!

07年毕业的到09年6月30日就已暂缓到期了.如果在深圳人事局是6月30日前提交的资料并受理的话,就可以.<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有有效期一般为两个月.拿到后你再回就业指导中心办报到证和迁移证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