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病重,病重前就跟我母亲在闹离婚,父亲说要把和母亲名下的房子分一半给姑姑,请问一下这符合继承权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7:34:46

如果产权是和你母亲各占50%的话,你父亲只有权利处分属于他名下的一部分。从赠送这个角度来说是可行的。如果写有书面的遗嘱,也是可以的。

离婚家里财产分成三份,你父亲只能把3分之一的房子送人。

不管离不离婚,你父亲的赠予都只能在属于他自己的那部分进行,除非你母亲也同意,否则属于你母亲的那部分,你父亲是无权处置的。

符合继承权,因为夫妻共有财产中,他只分属于他的一份,他没有留给你,但他有分配属于他的财产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但是,他要写遗嘱,或者口头遗嘱的话,要有两个以上第三人见证,也就是说这两个以上第三人都与财产无关系的人。
我国法律中规定,遗嘱以公证遗嘱为最有法律效力,其次是自书遗嘱,再次是口头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