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公司算违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1 14:45:39
1、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办理相关离职手续而无需交纳违约金;
2、合同中约定的三倍培训费的罚款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我离开公司算违约吗?”:
(1)算。
(2)如果你离开,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绝不是“赔偿培训费3倍罚款”,而应是:你的实际培训费用/约定的工作年限X(约定的工作年限-你已经工作的年限)。
2、“请问我可以离开这家公司吗?”:
(1)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后即可以离开,但可能要承担违约赔偿。
(2)如果你能拿出证据证明单位“半年没发工资”:也可以在书面通知公司后立即走人、不等30日。因为这属于单位违法不按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