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能否要求公司给与经济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6:42:57
我在工厂工作了一年半,工厂一直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做到现在工资一直没有调整,这次我们4,5个员工一起要求加薪未果,提出辞职,公司也批准了。这2天我们也到附近的劳动部门了解了下,劳动部门说向这样的问题双方都有责问,说我们应该在职其间应该以书面形式申请才可以[象我们没有学习法律的根本不懂这一回事]。如果这样申请仲裁我们有多大的胜算呢,如果有知道这方面的朋友麻烦帮忙分析下,谢谢了。。。。

单位不与你们签合同就是违法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从入职一年后开始就应付给你们双倍工资.肯定也不会保险的啦,去劳动部门投诉吧,让他们为你们拿回应得的

相关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未签订合同,12个月内可以按照每个月2倍工资索要赔偿金。
2,未参加社会保险可以要求补交。
3,可以按照每满1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提请劳动仲裁,不需要一定在在职状态提出,离职后也可以提出,比如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了,难道劳动局也不受理么?

还有请保留好在该单位工作地凭据,比如上岗证,离职批准书,虽然举证责任在用人方,但是留着一点还是有用的。
放心书面提起仲裁吧,一定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