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房产证土地证过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1:17:43
我公公13年前病故,我丈夫最近车祸死亡。我们在山东潍坊农村,有房产一处,土地证2000年发的,是我公公的名;房产证建房时间1998年,是我丈夫的名。我们有两个孩子都还不到18周岁,另外还有我婆婆以及我丈夫的哥哥嫂子一家(丈夫的哥哥嫂子跟我们早就已经分家,他们自己有房产一处;婆婆跟我家在一个户口本上),现我想把房产过户到我的名下,麻烦懂行的帮忙分析一下我该怎样办理?不胜感谢

首先需要的是 你丈夫继承你公公该处房屋和土地的证明(如果没有 需要开你婆婆和你丈夫哥哥的放弃继承权的公证)
二是 你丈夫和你公公两个人的死亡证明

PS: 死亡证明和 放弃权利证明/继承证明 需要多开几份 因为很多步骤都需要 更一次名字就需要一份 无论是房子还是土地~

首先办理遗产更名:你公公-----变更----你丈夫名下 (这里就需要他们放弃或者你丈夫继承的证明等)
然后你继承或者你的儿子继承都可以` 一般来说是给配偶(但是我个人建议你 更名给你的儿子~ 这样你的婆婆和你丈夫的哥哥能更愿意给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