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赡养我的奶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9 18:46:44
亲情是亲情,我想从法律上让大家帮我分析一下。

1、奶奶有4儿4女,家住农村。
2、曾经分过家,土地由4个儿子平分,4个女儿没有参与家庭财产的分配。
3、父亲已经去世,母亲还在。
4、母亲年纪也大了,目前由我赡养。
请问:一、我母亲对我奶奶有赡养义务吗?这个赡养义务应该由我承担吗?
二、如果由我承担赡养奶奶的义务,是否也要和我叔叔承担同样的义务?
请出具法律条文,或法律条文的出处。

1.有 ,不应该你承担
  狭义的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广义的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包括两种情况:

  (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如果我奶奶还健在,只要她老人家还有一口气,我就会让她活得好好的,一家人共享天伦之乐。
一个老人在经历了大半世纪了之后,还会指望子女能给她多少财产?
分给她一点吧,她用不了你多少也用不了你几年的了,祝你们全家幸福!

婚姻法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你的四个姑姑和叔叔对你奶奶都有赡养义务。从法律角度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