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代表是否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3:14:51
老总新成立一个公司 让我担任了企业法人代表 而且把我列入股东之一 共三个股东 全部资金都是我们老总出的 我们一分都没出 只是形式上的 我既是股东又是法人代表 我想知道我是否应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章程能代表什么吗?我想知道详细 希望专业人士给予帮助!在此感谢!紧急!!!重分悬赏!
这么说我是名义股东?!不分红的?!虽然我没有出资 但是老总说分红啊 我老总有A公司和B公司 A与B没有从属关系 不存在分公司,子公司什么的 都是独立的 我与A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进入B公司 我是股东之一又任我为法定代表人 又是B公司经理 而且每月工资为两千 这么好反而有种不安的感觉 我总觉得是不是应该签定什么合同或者协议呢?我们老总不会是骗子啊 A公司在北京 年利润也在几百万啊 在外地还有分公司 也是二三百万的年利润啊 新成立的B公司运转起来也是一百来万呢 你说他能骗我啥呢?不能骗我一姑娘家吧?我都晕了````各位帮帮 仔细分析下 给些有效的法律条纹什么的让我放心呗 小女子谢谢各位了!给赏给赏的

企业法人代表在国企一般是由主管政府聘用的或叫委派的,应该要签订聘用合同,或者责任合同。在非公有企业(私企)法人代表就是投资人(老板)是不需要和自己签订合同的。
如果法人代表在公司从事工作岗位,则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时除了法人身份还是劳动者的身份。

相关的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您这个余数老板想躲避一些责任,您又不是股东最好不缠和。为什么不让另一个人当法人阿?公司出了问题法人要担负法律责任的。

您要是签合同也可以,但是法律责任是不能躲避的。章程能代表您作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您是名义股东,没优资金参与,难道年终的股东分红有您的份吗?没有的话这个章程就是废纸,是骗工商局的。

你是A公司的员工 又是B公司的法人 似乎现在存在这样的现象很多~~`
你最好不要和B公司牵涉到任何关系 或者说 你当个股东还凑合~
法人需要负担的责任就大了很多!!
如果B公司出现了偷税漏税的问题` 你说谁负责呢? 呵呵

公司的一切权利义务都是由登记确认的法人代表担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