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后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5:33:08
事件背景:
1.我爸和我妈已离婚20年,我一直和我妈生活,从不和我爸来往;
2.我的奶奶15年前因拆迁住到我爸家,在2000年分得一套新房后给了我爸,但是没有过户给我爸,房子还是我奶奶的名字;
3.我爸后来找了一个女人在我奶奶分的新房里一直生活了9年,我奶奶怕以后那套房子会落在那个女人手里,就把房子过户给我了,上周刚公证过,现在我爸知道了,他不想把房子全都给我,想反悔,不同意过给我,因为怕我不给那个女人住,我奶奶又想反悔可不可以?

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分析如下:
一,你的奶奶和你达成房屋赠与协议,经过户又经公证,具有不可否认的法律效力。
二,你的奶奶和你父亲口头达成房屋赠与协议,现已经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三,由于房主是你奶奶,房子自始是你奶奶享有完全的财产权。现房子属于你,那么你是现在房子的合法所有者。案情由始至终与你父亲、你父亲的现任妻子都是无关的。
四,目前房产属于你,那么你享有它完整的财产权,包括分配和处分权,你奶奶反悔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上周刚公证过,此房产已经通过合法的途径过户成为你的房产了,也就是说已经是你的房子了,可不可以反悔是你说了算,把证件拿好,不管是谁给你的,都已经是你的!
老实和你说,不管他们说什么你不用理会,多孝顺你奶奶就是了,房子别让出去,不然有一天要后悔的!这是我作为一个过来人给你的忠告!

刚才去看了资料,不存在任何问题,那已经是你的东西,除非你自已让出去,不然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理由让你的奶奶可以后悔,你现在需要做的是多安慰你奶奶,骗也好,哄也好,不要和她闹翻,这样做的意义是仅仅出于作为一个子孙应尽的义务,她是不可能有任何理由后悔的! 她后悔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既然已经公证了,应该不能反悔了,你拿到公证和房产证了吗?拿到了,那你已经是主人了,反悔应该没有用了。如果你奶奶在公证中加有不孝顺什么的条件的话,那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拿回去的,没有条件约束那就是你的了。
不清楚可以咨询法律界人士。具体可以把证书什么的都给他看看,会更清楚的

从道德伦理上来讲应该是不可以,可以也很麻烦,但从法律上来讲,好像也挺矛盾的,这个得去找专业的律师,你姐姐反悔了还得通过法律途径,走手续再重新公证应该才可以,但我认为你奶奶这么做是对的,你爸爸不该反对,毕竟孩子是自己亲生的,把房子过户给你这是天经地义的,那女人还能有自己的孩子可靠吗?真是老糊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