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有哪些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2:16:18
如题:
华北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有哪些规定?

华北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发展学生个性,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1号)、《华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基本原则
学生转专业必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由教务处统一规划,择优办理,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
2. 学生自愿;
3. 按高考招生分类,不同门类间不能转专业;
4. 一年级末可以在同一大类间转专业;
5. 二年级末只能在相同一级学科类转专业;
6. 特殊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
7. 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
二、 转专业对象
本办法实施对象为本科一、二年级学生和高职一年级学生(三加二分段制高职生除外)。
三、 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学科(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培养成才,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1. 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转入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或著作;
2. 获得相关学科专利者;
3. 省级以上相关学科竞赛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者;
4. 专业课学年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以内者;
四、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 新生入学未满一年者;
2. 专科升入本科者;
3. 已达到退学标准者;
4. 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资格或已办理试读者;
5. 三年级及其以上者;
6. 未办理注册手续者;
7. 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五、 具体程序
学生转专业每学年办理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征得家长书面签字同意后,填报《华北理工学院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