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与公司签劳动合同,现在被解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5:35:04
在一家韩资公司,广州的一家精品批发城商店里做店员,我去年9月份进去的,到现在快一年了,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是1200不包吃住试用期过后现在是1300也不包吃住,刚进去时只填了一张简历,商店有我没有,与商店没签劳动合同,(整个商场都是这样没签合同的)商店有工商执照 营业执照(因老板是韩国人,当时所办的执照都用的公司经理的身份证 东北人)与店长不和(没吵架,下班20分钟后,店长为接一客户强迫加班,因不满没加班)星期天休假,星期一一早上班后,店长说我被炒鱿鱼了,只给了我这半个月上班的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做呢?是去劳动局呢还是......不清楚广州这边的劳动局管得严不严?因整个商场的每个商店都是这样的.天天都有人被解雇

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
1.单位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大约有九个月左右的双倍工资)
2.如果没有为你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3.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满半年不满一年工龄的二个月工资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