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跳槽中的常见法律误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5:26:20

●误区一:试用期内可任意辞退员工
  ●误区二:员工辞职需经单位批准

  ●误区三:员工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误区四:员工提出辞职,用人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五:员工违约,单位可以通过扣留档案、留置工资、奖金或者不办理退工手续等手段来制裁员工

  ●误区六:劳动合同期满 = 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误区七:为了减少加班费支出,与员工协商确定加班费的金额
  ●误区八:给员工出资培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同时约定试用期
  ●误区九:用“高薪”替代社会保险费

  ●误区十:竞业限制补偿金随工资一起发放
  ●误区十一:离职员工无权领取年终奖

  ●误区十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基本工资为基数

  一\员工辞职需经单位批准

  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三\员工提出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

  四\员工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员工违约,单位可以扣留档案、留置工资、奖金或者不办理退工手续等手段来制裁员工

  六\为减少加班费支出,与员工协商确定加班费的金额

  七\给员工出资培训,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同时约定试用期

  八\劳动报酬(包括加班费)只能保护60天

  九\用“高薪”替代社会保险费

  十\竞业限制补偿金随工资一起发放

  十一\离职员工无权领取年终奖
  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员工跳槽、辞退管理技巧及风险控制

  ●背 景
  员工频频跳槽,引发大量劳动争议,由于对员工跳槽管理不当导致企业在劳动仲裁、诉讼中败诉的风险现实的摆在HR的面前,作为专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当您遇到仲裁案件,您将如何处理?不能达到要求的员工必然要被淘汰。管理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