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单08年与09年在一张收费单上,账务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1:00:44
如题,我单位在6月地税申报社保缴费单时,将去年的欠费与今年1-5月的保费打在了一张单子上,但跨年的账务处理起来比较麻烦而税务又不可能重新给打缴费单,请问这种情况该在账务上如何处理。

1.先确定几件事情
  a.帐上是否做预提处理
  b.社保单据上的项目如何打印

  2.可选择帐务处理如下
  a.帐上已做预提,社保单据上有足够数据可以辨识归属年度
  =将属于各期间的费用分别冲转相对应的预提费用,差额调整在今年度的社保费用即可。
  b.帐上已做预提,社保单据无法辨识归属年度
  一样可按照a项方式做会计处理,惟须编制对比表(社保明细拆分VS帐列预提区间)附于传票后方

  c.帐上未做预提,社保单据上有足够数据可以辨识归属年度
  理论上应该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但实务上,与领导及会计师讨论后,多半会基于"金额不具重大性"而直接计入当年度损益。(最大损失是计算所得税时被会计师税前踢除)
  当然,也有的脑袋烧坏的领导会选择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重大性的标准通常领导或会计师说了算)。

  所以这个状况要先跟领导讨论(我习惯点出几个关键词"以前年度费用应计未计","金额不重大")

  d.帐上未预提,社保单据无足够资料辨识归属年度
  一样跟领导讨论吧,可以选择的方式
  -基于重大性考虑,将该费用直接计入本年度
  -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属于今年的放今年费用

  小结:
  处理这个状况须同时考虑到税务申报及财务保表表达之影响,多半须由会计主管决定。
  判断的主要依据是"重大性"原则。

支持楼上,我也是财务人员,回答的够完善!
一般都要做预提的啊,这样你有个应付的科目,地税的单上都会打印所属期的,那按年冲掉就一点都不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