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所用房婚后更改名字了还可以算共有财产分割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2:45:46
我们结婚房是他父母购买的,买时就承若此房给我们结婚的,从决定买房到选房到交定金都是男方的名字,后来因为他爸爸是教师有优惠政策就改成他爸爸的名字了,婚后我们离家做生意了房子就空在那了,现在我们孩子2岁半了,因为他有家庭暴力和恶习导致婚姻破裂,我想知道我们结婚所用房能不能过到儿子的名下???希望知道的律师能给我建议
我现在是处于要离婚的状态,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栋房能不能归儿子所有,或是能不能算是共有财产来分割????如果很难,不能算是共有财产来分割的话,那我就是什么也得不到了吗?或是我除了抚养费就没法帮孩子争取什么了吗???

你必须要有证据证明你所说的事实。
一般来说到了这一步很难的,因为房屋所有权最有效的证据就是房产证。
根据现在的情况,除非你公公同意,否则要想把落你公公名字的房产过户到你儿子的名下是不可能的。

不能作为共有财产分割
因为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在婚姻期间过户到老人名下
你可以以丈夫单方行为未经你允许为由要求撤销
但是如果当时你知道的话就不能撤销了
明显这事你知道而且同意了

像楼上的解答 老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过户到孩子名下

举证比较困难
还要看房屋购买的时间是结婚登记前还是结婚登记后,如果是结婚登记前,可以说你基本上分不到房产。
如果是结婚登记后,由男方先买的房产,等记在男方的名下,后来过户给他父亲的话,还有可能。
你这个案件要想打赢比较困难

可以进行过户。